法院判決海歸女碩士婚前輕生事件 家屬不滿判決將上訴

近日,合肥的劉女士稱其女兒小琳因結婚請假遭到領導和同事霸凌后自盡。小琳本科畢業于倫敦城市大學,碩士畢業于中國科學技術大學,2018年通過校招進入建行安徽分行工作。2023年11月,小琳因結婚請假遭到不公正待遇。據劉女士描述,備婚期間小琳多次請求請假但被拒絕,隨后領導安排她整理三年的紙質檔案,并頻繁與其談話。小琳去世前一天下午,她的領導陳某某還在與她交談,出事前20分鐘左右,陳某某還給小琳的父親打電話。

對于家屬的指控,陳某某表示并不認同。她解釋說,自己與小琳認識不久,沒有針對她。在兩天半的時間內,只進行了十多次關于操作業務風險梳理的討論,每次最長也只有20分鐘。陳某某強調,經歷單位調查,自己并無問題。

小琳的父母將建行安徽分行、建設銀行和陳某某告上法庭,要求支付死亡賠償金20萬元和精神損失費8萬元。今年1月22日,安徽合肥市包河區法院一審判決顯示,小琳自殺導致死亡,被告建行安徽分行對其死亡結果不存在過錯。為了安撫小琳家屬,法院判處單位出于人道主義給付撫慰金28萬元,駁回了劉女士其他訴求。

小琳的母親表示將對判決提起上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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