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月1日,黑龍江大慶一家名為漢釜宮自助料理的餐廳內,一位顧客因被服務員多次指責進食過多而引發爭議。該顧客在萬達廣場四樓的該餐廳就餐時,使用自帶的大碗涮菜,遭到了服務員的勸阻,甚至被要求停止用餐。顧客對此不滿,要求餐廳退款并公開道歉。他強調自己并未浪費食物,只是食用量稍多,對于餐廳的限制感到不解。
據顧客劉先生描述,作為常客,他習慣用自備的大碗來涮去食物中的辣味,目前并未遇到問題。當天,當他如常享用海鮮并準備涮菜時,卻被老板娘以浪費料汁為由制止,盡管他解釋這只是為了減輕食物的咸度。劉先生認為,餐廳并未明文禁止自帶餐具,且他從未有過剩飯剩菜的行為,此次遭遇讓他感覺受到了不公平對待。
餐廳方面則表示,他們并未阻止顧客用餐,只是提醒其不應使用自帶的大盆裝取食物,因為這影響了其他顧客的食物選擇,特別是涉及到限量供應的撈汁海鮮。店方確認已退還顧客的餐費,但強調店內規定不允許顧客使用自帶餐具,而對于是否明確告知顧客這一規定,店方未給出直接回答。
針對這一糾紛,劉先生已向市場監管局反映了情況,希望能得到合理解釋,并提醒其他消費者注意此類問題。湖北熾升律師事務所的吳興劍律師從法律角度分析,指出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,消費者有權了解服務詳情,包括是否允許自帶餐具等。如果餐廳未事先明確告知相關規定,顧客在合理消費且未造成浪費的前提下,使用何種餐具應視為個人選擇權。在此案例中,若餐廳未提前明示禁用自帶餐具,其做法可能缺乏合理性,而商家選擇退款是對該事件的一種處理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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