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子疑帶大盆吃自助被店家阻止 自助餐規則引爭議

10月1日,在黑龍江大慶胡路區大港路萬達廣場的漢釜宮自助料理,一位顧客遇到了不愉快的經歷。他在用餐過程中被服務員多次提醒,原因是他食用的量較多,且使用了自帶的大鐵碗涮菜。該顧客認為自己的行為并無不妥,因為部分菜品較辣,涮水后食用是個人習慣。然而,這一舉動被店方視為浪費料汁,最終導致雙方產生爭執。顧客要求退款及老板親自道歉。

據顧客劉先生描述,作為常客,他以往同樣使用自帶餐具并未遇到問題。當天,因被老板娘直接制止繼續用餐,感到不滿,強調自己從未浪費食物。劉先生強調,是老板娘因觀察到其食量較大而提出質疑,從而借餐具問題進行限制。

對此,漢釜宮自助料理店的員工解釋,他們并未阻止顧客進食,但的確提醒過不能使用自帶的大盆裝取食物,因為這影響了其他顧客享用同樣的食材。店方提到已將餐費退還給劉先生,但劉先生表示退款是商家單方面通過美團操作的,并非自己主動要求。目前,劉先生已向市場監管局反映了此事,希望能得到店家合理的解釋,并提醒其他人注意此類情況。

湖北熾升律師事務所的吳興劍律師從法律角度分析,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,消費者享有知情權,即了解所消費商品或服務真實情況的權利。吳律師指出,若餐廳未明確告知顧客不能自帶餐具,或未在顯眼位置設置告示,則顧客在不浪費食物的前提下選擇餐具屬于個人自由。除非餐廳事先有明確規定,否則臨時阻止顧客使用自帶餐具的行為缺乏合理性。商家主動退款可以看作是其處理爭議的一種方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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